[其他比賽] 第14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 最高獎:$0。2018-09-10 17:00截止 (熱門度:200,收藏數:4)
- 其他比賽/第14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8-09-10 17:00
一、緣起和目的
地理在學科本質上,具有跨自然與人文社會學科的特質,強調自然與人文環境的互動,著重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關連,是啟發學生統整思考和人文關懷的重要路徑。
為鼓勵國人正視地理素養在全球化時代的積極意義,並銜接國際教育發展脈動,地理學界結合中小學教師,自民國 94 年起辦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本競賽主要包括兩項賽事:著重實務操作的「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與包含多元題型的「地理知識能力測驗」。除了鼓勵國中小學生自主與深入學習廣博的知識與概念,也著重地圖(含 GIS、RS)、環境觀察、議題討論等技能,希望培養學生觀察環境及以地圖展現觀察結果的能力,進而理解地方與全球的生活環境。本競賽目標為:
激發學生主動關懷人與環境的關係,並具備宏觀的國際視野;
讓具備地理、社會和環境統整能力的學生,有被肯定的機會;
鼓勵社會領域教師落實培養高階思考能力和實作的教學方法;
促進國民對環境與世界的關懷,並體認社會領域教學的價值。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部(申請中)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處、社會領域輔導團、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地理學系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贊助單位:應雲崗先生紀念基金會、野柳地質公園
三、參賽對象: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國中小及海外僑校、台商學校的五年級至九年級在學學生,且年齡 16 歲(含)以下者。
四、競賽項目
(一) 競賽項目:分為「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兩項,各校可同時參加兩項或擇一參加。
(二) 競賽組別:分為國中組、國小組。
五、重要日期(以下日期均為民國 107 年,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官網)
(一)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
4 月:寄發競賽海報與公文。
6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止:學校線上報名,請見第七條報名須知。
9 月 10 日前:各校線上登錄「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之的學生名單。
9 月 5-17 日:繳交「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簡稱手繪地圖)地圖作品、觀察報告及其他文件共 4 項。<詳見第六款(一)7 說明>
10 月 22 日:主辦單位線上公告環測作品得獎名單。
11 月 3 日(六):頒獎典禮,上午辦理地理測驗準決賽、展示環境觀察手繪地圖優勝作品;下午辦理「地理知識能力測驗」總決賽與頒獎典禮。(附錄 2)
(二)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
4 月:寄發競賽海報與公文。
6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止:學校線上報名,請見第七條報名須知。
9 月 3-7 日:學校初賽,各校自行辦理「地理知識能力測驗」(簡稱地理測驗)初賽。
9 月 10 日前:各校線上登錄晉級地理測驗之縣市複賽的學生名單。
9 月 29 日(六):縣市複賽,上午辦理地理測驗之複賽,並頒發初賽優勝證書。
10 月 12 日:主辦單位線上公告晉級決賽之學生名單。
11 月 3 日(六):全國決賽,上午辦理準決賽、頒發複賽優勝證書、展示環境觀察手繪地圖優勝作品;下午辦理「地理知識能力測驗」總決賽與頒獎典禮。(附錄 2)
六、辦理方式
(一)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繳交手繪地圖、觀察報告、基礎底圖、授權同意書。
1. 參賽名額:每所參賽學校之國小組或國中組,均各以 3 隊為限,名額不得流用,且每隊每屆只能繳交 1 件參賽作品。
2. 隊伍組成:每隊應由參賽學校之 1 或 2 位學生組成,且每位學生只能參加 1 隊。
3. 指導老師:每隊可由該校 1-2 位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含代理代課與實習老師),且 1 位老師可擔任多隊的指導老師;惟若無實際指導的老師,則可免列。
4. 作品主題:參賽隊伍任選一個與環境相關的主題,根據親身觀察的結果,繪製一幅「主題地圖」,並寫出「觀察報告」,圖名自行訂定。
5. 觀察範圍:以參賽學生自己的生活環境為範圍,可以是住家所在村里或部落、就讀學校的校園,或是校園外的環境,即觀察範圍的大小不拘,但必須是親自觀察的結果。
6. 作品格式:包括「手繪地圖作品」與「觀察記錄與心得」兩部分。
繪圖格式檔可於競賽官網下載(6月1日起上線公告),以A4紙採黑白列印即可,惟所使用的紙張不宜太薄,以免擦拭破損;也可自行選用A4大小的空白紙張繪圖。
提醒:繪圖格式檔的圖面上標示有1 x 1公分的格子,格線設定為灰階線條,列印時請不
要更改顏色,避免顏色過深,影響成圖美觀。
得以各類色筆(含色鉛筆、水彩筆等)在主辦單位規定之圖紙格式繪製。
圖例可以色彩或符號表示,例如:草地 ,紅綠燈 。
配合地圖作品撰寫之「觀察報告」,至多不得超過1000字,撰寫體例可於官網下載(6月1日起線上公告)。請用A4直式格式打字;標題同地圖作品名稱,14號字;內文均採標楷體12號字、單行間距;上下左右邊界均為2公分;內容則應分為「觀察記錄」、「觀察說明」和「觀察心得」三部份。
7. 作品繳交:共需繳交下列 4 個檔案,檔案名稱均以 xxx_yyy_zzz_nn 命名,xxx為學校所在縣市、yyy 為就讀學校、zzz 為參賽者姓名、nn 為檔案流水號 01-04
(學校名稱採簡稱即可,例如:芳苑國中、土牛國小、師大附中國中部)。作品一旦繳交,不得更換;其他年度作品不得重複參賽;繳交內容不完全者不予受理。檔案流水號 nn 定義如下:
01手繪地圖作品:應以300 dpi解析度掃瞄成電子檔,以pdf格式儲存。
02觀察報告:為doc格式。
03基礎底圖:以pdf格式儲存;可以是Google Earth衛星影像或其他來源的地圖。
04授權同意書:以pdf格式儲存。
8. 作品授權:參加本項測驗所繳交之作品,主辦單位將保留使用權,提供作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研究和推廣使用;表單請自線上報名系統下載表單後,親筆簽名。
9. 競賽評審
第 4 頁,共 9 頁
(1) 初審:由承辦單位審查各參賽隊伍繳交之作品與資料是否完備,凡符合規定者,即可進入複審階段。
(2) 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各級學校教師7-15位,根據本競賽評分原則審查。每件作品至少2位評審評定,排序前半數者,可進入決審階段。
(3) 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各級學校教師5-7位,組成評審委員會,首先各自書面評審晉級決賽作品,再召開決審會議確認各作品之獎項。
10. 評分原則
具備地圖的基本要素(圖名、方位、圖例、比例尺、註記等)
指北針方向正確性、設計適宜性
圖例表達方式與內容的一致性
圖名與註記適切性
內容主題明確性
整體構圖平衡、色彩和諧與創造力
觀察記錄與心得(所佔配分比重由評審會議討論決定)
其他:評審會議可視需要增訂
(二)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屬個人賽,分為三階段紙筆測驗與現場比賽。
1. 參賽名額
(1) 學校初賽:國小組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組所有七至九年級可參加;惟實際執行時,由各校自行規劃。
(2) 縣市複賽:參賽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小組依5~6年級班級總數計算,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若為國中小學,兩組名額需個別計算,不得流用。依上述之班級總數:
凡 1~10 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 2 位同學;
凡 11~20 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 3 位同學;
凡 21~30 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 4 位同學,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 8 班,該校可推派至多 2 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12 班,該校可推派至多 3 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 39 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 5位代表。
2. 指導老師:每位學生可由該校1位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含代理代課與實習老師),且1位老師可擔任多位學生的指導老師;惟若無實際指導的老師,則可免列。
補充:若協助報名的「聯絡老師」,沒有實際指導學生參賽,可免列於「指導老師」。
3. 競賽階段與測驗項目
(1)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方式,擇一進行;若採筆試,應於9月3-7日期間辦理。不論採用哪種方式,聯絡老師或指導老師務,請於9月10日前上網登錄各校晉級複賽之學生名單。
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並於規定期間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筆試:各校自行命題或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試題(8 月 24 日),於規定期間擇一日測驗,閱卷後,並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補充:若初賽有多位學生同分,請指導老師另行甄選,恕不得額外增加複賽參賽名額。
(2) 縣市複賽:9月29日(六)上午,由各縣市承辦學校擇一地舉行(地點另行公告);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
(3) 全國決賽:11月3日(六)全日,在臺灣師大校本部舉行;分為準決賽和總決賽兩部份。
國小組: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優勝者。
國中組:根據「準決賽」選拔出前 10 名參加「總決賽」。準決賽包括選擇題及非選擇題;總決賽採現場問答進行,可能包括簡答、搶答、輪答、實做等方式。
4. 晉級全國決賽名額:以國中組100名、國小組40名為原則。
各縣市的國中和國小組至少各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由該年度「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賽學校總數」的比例而定;國中組及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 90 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依
次分別是 10 所、15 所、5 所,比例為 2:3:1,則甲縣市前 30 名、乙縣市前 45 名、丙縣市前 15 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5. 競賽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理領域專家1人擔任「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命題委員會召集人,負責邀請地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各級學校教師,進行各階段測驗之命題、審題、組卷與評分、審查、核定晉級名單等工作。
(1) 學校初賽:進行方式由各參賽學校自行擬定、辦理。惟命題委員會仍將編
製初賽參考試題乙份,並於8/24(五)前E-mail至各參賽學校承辦師長。
(2) 縣市複賽/準決賽:命題委員會負責編製試題本乙份,於複賽前5日寄送給各縣市複賽承辦師長。選擇題評分採電腦判釋閱卷;非選擇題評分由評審委員會召集人聘請高中教師或地理系所博碩士研究生5-9人評定。
(3) 總決賽:由大專院校相關系所或高中地理教師5-7位委員組成「總決賽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總決賽題目與現場評定選手答題狀況。
七、競賽獎勵與獲獎比例
(一) 獎項
分為國中組、國小組之「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和「地理知識能力測驗」,頒發金牌、銀牌、銅牌、優勝/佳作、入選(或相當之獎項)。
(二) 名額
原則依下列比例決定得獎名額,惟決賽評審團得視情況調整各獎項得獎數,首獎
可能從缺。
1.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每件作品至多可由2位學生合作、2位老師指導)
國小組:獲獎名額以 24 件作品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的比例以 1:2:3:6:12 為原則。
國中組:獲獎名額以 45 件作品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的比例以 1:2:5:12:25 為原則。
2.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全國決賽
國小組:全國決賽獲獎名額以 10 人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決賽優勝的比例以 1:2:3:4 為原則。
國中組:全國決賽獲獎名額以 20 人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決賽優勝以 1:2:7:10 為原則。
(三) 獎勵
1.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每件作品至多可由1-2位老師指導)
(1) 學生
金牌、銀牌、銅牌與佳作作品之選手,可獲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製發之獎狀各 1 張。
決賽入選作品之選手,可獲頒主辦單位製發之獎狀各乙張。
(2) 指導老師
進入決選學生之指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將於賽後提供予各縣市教育
局處,由縣市本權責予以敘獎或製發縣市的獎狀等。
第 7 頁,共 9 頁
2.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每位選手至多可由1位老師指導)
(1) 學生
全國決賽金牌、銀牌、銅牌與優勝(相當佳作)之選手,可獲得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製發之獎狀各 1 張。
縣市複賽獲得前三名或晉級決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初賽優勝
證書 1 張,主辦單位並將提供名單予各該縣市教育局處,建議製發優
勝獎狀和敘獎鼓勵。
學校初賽表現優異晉級複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初賽優勝證書 1
張。
(2) 指導老師
指導學生參與縣市複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指導參賽證書 1 張。
晉級決賽學生之指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將於賽後提供予各縣市教育
局處,由縣市本權責予以敘獎或製發縣市獎狀。
八、報名須知
(一) 初賽報名:本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止,含「學校報名」與「學生名單登錄」。
1. 線上填寫學校報名資料:
http://promotinggeog.geo.ntnu.... 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報名專區
2. 線上直接下載填寫完畢的報名表,請學校用印後,可採拍照或掃描方式,再將
報名表檔案寄至承辦單位電子郵件信箱 tngc@ntnu.edu.tw。
提醒:各校可以同時報名「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和「地理知識能力測驗」,亦可擇
一參加。
3. 承辦單位收到各校用印後的報名表,將會盡快email回函通知,也將在競賽官網
上更新報名成功的學校。
4. 指導老師完成「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學生名單線上登錄。
提醒:9月10日前,若未於線上登錄參賽學生資料,該生將喪失參賽機會。
5. 指導老師完成「地理知識能力測驗」晉級複賽學生名單線上登錄。
(二)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作品繳交日期
請於本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7 日 23:55,線上繳交,逾期將無法受理。提醒:為
避免收件截止前網路擁塞,請提早繳交。
第 8 頁,共 9 頁
提醒:為避免收件截止前網路擁塞,請提早繳交。
不論學校採推薦或筆試方式,均需於本年 9 月 10 日前線上登錄學生姓名,以
確保學生的參賽機會。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本競賽免付報名費,惟參賽師生需自理參加各階段競賽所需之食宿交通費
用,參賽學校需自行負擔學校初賽的所有開支。又,若本屆經費許可,將酌予
補助領有清寒證明或離島選手的參賽交通費用,若有需求煩請指導老師告知。
2. 本競賽製發學生與指導老師的證書或獎狀,乃參照線上填寫之資料,務請詳實
填寫。
3. 縣市複賽和全國決賽的活動流程和注意事項(附錄 1、附錄 2),將於公告晉級
名單時,同時公告於競賽官網或粉絲專頁。
4.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繳交作品後或「地理知識能力測驗」縣市複
賽舉行後,不得申請更換或新增選手、指導老師。
5. 學生或指導老師姓名的錯別字之更正:
(1)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前,需填寫證書/獎狀更正申請書,請校長和學務/教務
主任用印後,採拍照或掃描方式,將影像檔案 email 寄給承辦單位;
(2)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後,需正式發文予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
學系)辦理。
6. 指導老師:應實際指導學生,但不得代學生製作作品,未實際指導之教師請勿
列名;指導老師可與聯絡老師為同一人。以指導其所專任之學校的學生為原則,
惟在參賽年度之暑期,因調校而至他校服務的老師,在原學校同意下,可繼續
擔任指導老師。
7. 證書/獎狀領取
(1)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測驗」:優勝者應於全國決賽日親臨頒獎典禮,領
取獎狀與獎品,並接受表揚;若不克前來或未能請人帶領,則獎狀將於賽
後郵寄至得獎選手就讀學校教務處。
(2) 「地理知識能力測驗」:初賽優勝證書與紀念品於縣市複賽日發給;複賽
優勝證書與紀念品於全國決賽日發給;全國決賽獎狀於頒獎典禮時頒發。
(3) 指導老師證書則由參賽學生代領。
8. 紀念品領取:各階段競賽紀念品以贈送出席學生為原則,若不克前來或未能請
人帶領,不會另行郵寄獎品。各屆紀念品內容,則視各年度贊助狀況而定。
第 9 頁,共 9 頁
9. 公差假與敘獎
(1) 為方便師生參賽,在公告晉級複賽或決賽名單後,承辦單位將發文至各縣
市教育局處,請准予參賽師生公差假。
(2) 為方便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作業,在獲得各校初步同意後,承辦單位將發
文請各縣市教育局處,同意學校承辦複賽,並建請於賽後給予協辦師長敘
獎。
(3) 為獎勵表現優異之參賽師生,承辦單位在競賽結束後,將發文各校通知得
獎名單,並副知各縣市教育局處,建請給予參賽師生敘獎。
10. 活動聯絡:活動期間相關事宜將公告於競賽官網或粉絲專頁,重要通知則將另
以電子郵件通知指導老師和參賽學生。如有其他問題或建議,請盡可能以電子
郵件連絡承辦單位,謝謝合作。
主 辦 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沈淑敏老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李明燕老師
聯 絡 人:林詩洹小姐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geotn...
競賽網頁:http://promotinggeog.geo.ntnu....
電子郵件:tngc@ntnu.edu.tw
競賽專線:02-77341660
地址:106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臺灣師大地理學系
十、實施計畫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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