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比賽] 2018竹梅源文藝獎 | 最高獎:TWD $300000。2018-11-09 16:00截止 (熱門度:150,收藏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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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設計比賽/2018竹梅源文藝獎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300000, 總獎金: TWD $1300000
  • 投稿截止: 2018-11-09 16:00

為提升藝術文化水準,促進藝術創作交流,致力藝術教育平台,「財 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竹梅源文藝獎」,希望推廣 藝術、提昇文化品質,發掘更多青年藝術菁英。


貳、主辦單位:

參、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南部美術協會
肆、參賽資格: 凡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伍、比賽主題: 以台灣地區,包含金門、馬祖、澎湖等地的人、事、物、景為比 賽畫作主題,傳達在地自然、人文、藝術、觀光等知性與感性的 內涵。

陸、比賽獎勵:

 第一名至第三名、優選、收購典藏作品,均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 讓與同意書,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典藏者獎金如下:

 第一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參拾萬元 

第二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第三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壹拾伍萬元 

優 選 柒位 每位獎金新臺幣捌萬元 

入選作品若干名 每位補助新台幣伍仟元材料費及頒發獎狀 另擇優願意被典藏作品若干名 每位典藏金額新台幣陸萬元
柒、作品規格: 

一、油畫最大號五○號,最小以三○號為限。畫框背面須裝木板、 正面裝壓克力(不得裝玻璃)、畫作勿以釘槍裝釘;為保護畫 作,若未依規定者,主辦單位不負損毀安全。每人以一件為 限,所須裝運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二、報名參賽者均須填寫初審送件報名表,請至「財團法人王源 林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http//www.wylf.org.tw下載。

捌、參賽作品規定:
參賽畫作必須為 2018 年創作。凡參加過國內美展競賽比賽之作品,均不得以原作再參賽,如有拷貝抄襲、違反本簡章任何規定者,經發現或檢舉,得取消參賽資格,並獎金追回,已獲獎者亦同。
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玖、評審機制: 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畫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 、公正方式,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複審及決審作業。參賽者 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典藏與使用權: 決選第一名至第十名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基於宣傳推廣需求, 針對入選及得獎或收購典藏作品,主辦單位均有研究、展覽、攝 影、報導、印製、出版,以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 權利。


拾壹、保管責任: 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主辦單位當對參賽作 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 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主 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


拾貳、收件日期:

 一、初審畫作照片收件~ 

(一)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9 日止限時掛號寄件,以郵 戳為憑,請用信封投寄,逾期原件退回。照片規格彩 色 8X10 吋一張,不得局部拍照,並勿折疊。 

(二)掛號郵寄地址:814 高雄市仁武區慈惠八街 130 號, 請註記「竹梅源文藝獎」活動 收。 

(三)初審資料一概不退還。 

(四)參賽作品照片之拍製建議由專家協助處理,以免影響 參賽權益。 

(五)入選公佈:初審入選名單於 2018 年 11 月中旬公佈在 「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首頁並專函 通知。 

二、複審原作收件~ 

(一)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7 日寄件,以郵戳為憑。 

(二)複審送件:初審通過參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 請在期限內繳交與初審照片相同之原作參加複審,並
4 隨作品附上「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 光碟片乙片,並於光碟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三)郵寄地址:另行通知。 三、決審~複審通過者,再參加決審。

拾參、頒獎及作品展示: 

一、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展出時間與地點另定。

 二、參賽者需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規劃展示活動。

 三、展出結束後作品由主辦單位寄回給參賽者。
拾肆、活動洽詢: 請上「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聯絡我們」留言, 並留下連絡電話,或上班時間(星期二至星期六 10:30~18:30), 洽詢專線 07-374-7165,將有專人為您回覆。

2018竹梅源文藝獎比賽
投稿截止
2018-11-09 16:00
總獎金
TWD $1300000
最高獎金
TWD $30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11-05 08:00:00至2018-11-09 16: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11-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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