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比賽/其他比賽] 2018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 | 最高獎:$0。2018-09-30 17:00截止 (熱門度:1740,收藏數:34,留言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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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樂比賽/2018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8-09-30 17:00

  • 目的:

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擷取各縣市人、文、地、景、產等文化元素為內涵,創作地方特色歌謠,以達傳承、發揚、創新,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協辦單位: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參賽組別及資格:

  • 教師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
  •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 社會組:除前二組所定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得參加。

 

  • 參賽語別:
  • 閩南語。
  • 客語。
  • 原住民族語。
  • 各組各語別以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佳作若干名為原則,頒發獎狀,從優獎勵。
  • 前款錄取名額得從缺;各語別之特優、優等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
  • 經評列佳作以上獎項,學校及主管機關得依權責辦理敘獎。

 

  • 獎勵:

六、      評審與頒獎:

(一)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初審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工作。評審委員名單於評審結果公告後始得解密。

(二)參賽作品發生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三)頒獎:獲獎人名單由主辦單位發布並另函通知獲獎人參加頒獎典禮。

 

 

七、參賽辦法:

  • 受理期間:由主辦單位建置報名網站,於每年5月前公告。
  • 報名及投稿:
    • 參賽者應事先於主辦單位參賽網站線上報名。
    • 線上報名完成後,於截止時間前,將作品及參賽者資料表等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主辦單位,並在信封上註明「2018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字樣及參加項目;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賽者應自負遺失責任。
    • 採線上投稿者,其方式依網站公告之規定辦理。
  • 參賽限制:
  • 獲獎作品之使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獲獎人,作品獲獎人應無償授權本部得於非營利範圍內利用,其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著作財產權授權書之約定,且應承諾對本部及協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涉及運用獲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出版品或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獲獎人同意授權。
  • 報名注意事項:

1.限以臺灣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寫作。

2.每一參賽者就同一徵選項目僅得參加一件,且為個人獨立創作。

3.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賽同一項目。

4.參賽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且已獲其他單位之其他獎項者,不得重複參賽,違反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5.涉及抄襲、仿製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參賽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給之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6.作品稿件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

7.未附參賽資格證明文件,應不予受理。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本要點規定者,得不予受理。

8.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賽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1.開放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同年9月30日下午5時止。

2.請先備妥作品電子檔(作品以.doc、.docx、odt檔上傳),個人資

料、創作理念(創作背景)等資料,再進行本線上報名作業。

3.各組別(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每人限定參賽一首歌詞,歌詞需附上歌詞翻譯註解。

4.打*者為必填欄位。(個人資料請務必正確填寫,獲獎者將同時以通訊地址及電子郵件通知)

 

 

 

5.線上報名過程中,請勿以「回上一頁」方式修改資料;若資料填寫有誤,請繼續完成報名流程,系統將於報名完成後,將自動寄送「收件編號」到報名填寫之電子信箱,再以此收件編號至本報名系統之「線上報名查詢」進行修改。

6.報名成功後須列印參賽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並填寫著作權切結書。參賽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或繕打姓名或筆名。

7.參賽作品應以電腦繕製,字體為Word新細明體12號字,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逐頁編列頁碼,直接將作品上傳,並列印一式六份(得雙面列印)。將創作理念(亦列印六份)裝訂於作品第一頁(左上方訂書機裝訂一針即可)。

8.身分證明文件,請影印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黏貼於資料表欄位。(尚未領有身分證者,請附上護照影本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影本)

9.教師/學生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貼於資料表背面或另附(教師證明文件包括合格有效之教師證書、立案學校之當年度聘書)。

10.繳交資料包括:作者資料表、身分證明文件、教師/學生證明文件各一份;創作理念、作品一式六份與著作權切結書一份。以掛號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註明「2018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字樣及參賽項目。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賽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2018年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9-30 17:00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4-25 16:48:00至2018-09-30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11-0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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