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比賽/音樂比賽/其他比賽] 107年度青少年音樂影片製作競賽 | 最高獎:$0。2018-10-01 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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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像比賽/107年度青少年音樂影片製作競賽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8-10-01 17:00

  • 目標
  1. 鼓勵學生透過團隊合作,整合學習內容,並運用資訊媒體呈現學習成果。
  2. 透過學生視野,藉由對學校、社區及自然環境之人文關懷,進而設計接觸自然生態、古蹟遊覽及社區服務等自然人文生態影片。
  3. 促進師生共同學習與成長,推廣資訊科技融入各領域教學活動。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 承辦單位:嘉義縣立昇平國中
  • 辦理期程:107年4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
  • 實施方式:
  • 參加對象:(不接受跨校、跨組作品)
  • 本縣高國中在籍學生。每名學生限參賽1件。
  • 全縣各高國中務必組隊參加(於報名截止前公告提醒各校如期繳交)。
  • 班級數24班(含)以下之學校,參賽至少2件至多4件。
  • 班級數25以上者或承辦學校,參賽至少3件至多6件。
  • 參賽學生:每件作品參賽學生1-2人。不得跨校組隊。
  • 指導教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限1名,不得跨校指導。
  • 繳交檢核表如附件一,報名表如附件二。
  • 報名方式:
  • 報名日期:107年9月25日至10月1日。
  • 各隊應於107年10月1日下午5時前,將參賽影片檔案以光碟片1式2片,連同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附件三)掛號郵寄承辦學校昇平國中教務處彙整,請於信封註明「XX高國中-青少年音樂影片檔案光碟」。逾期(依郵戳為憑)未寄達之隊伍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並將報名表WORD電子檔寄至昇平國中電子信箱(spjh@mail.cyc.edu.tw)才完成報名程序。
  • 影片檔替換:原始檔光碟寄達後,若需替換簡報作品者,應於107年10月3日前,辦理方式同作品繳交方式,並請於信封註明「XX高國中--青少年音樂影片替換光碟」,逾期不受理替換。
  • 昇平國中地址604竹崎鄉內埔村元興路138號,連絡電話254-1041轉11。
  • 作品內容:
  • 主軸:傳達本縣豐富多元的自然、人文及產業等,請自訂題目。
  • 以本縣境內之環境特色及自然人文生態為素材,參賽學生自行規劃並整理學習心得,將學習成果製成影片。
  • 影片製作長度為時間約3-4分鐘。
  • 注意事項:
  • 格式限定:WMV。
  • 作品題目自訂,請各隊指導學生製作時應注意及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引述資料應註明來源;現場不提供網路連線。
  • 影片內容及圖檔一律不得引用網路所下載之照片、影片或其他出版品所列之照片影片。
  • 評分標準:100%
  • 製作(50%):主題結構15%、攝影剪輯15%、音效配樂15%、創意5%。
  • 內容(50%):生態多樣性及多元環境營造15%、生態內容正確性15%、具故事性、實用性、生活連結或互動經驗的歷程記錄15%、生態影像版權著作權問題及引用資料時是否具備授權書5%。
  • 獎勵:
  • 獎勵額度:評審分高中組及國中組。預估各組獲獎率約70%,並依委員會決議(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則以下各組獎項得從缺)。
  • 特優5名、優等10名、甲等20名、佳作若干名。
  • 特別獎:最佳劇本獎3名、最佳剪輯獎3名、最佳音效獎3名。
  • 獎勵內容:
  • 學生:獲獎者核發嘉義縣政府獎狀。
  • 指導老師:
  • 特優核予嘉獎兩次;優等、甲等及特別獎均核予嘉獎乙次,佳作核發獎狀乙紙。
  • 指導教師敘獎係採計全案最高獲獎記錄,並敘明所有指導獲獎事蹟。
  • 成績公告:比賽結果將於107年10月30日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獲獎作品公告於本縣環境教育網。
  • 參賽作品版權歸屬作者,但需授權嘉義縣政府得將作品掛載於網路上供瀏覽、下載及印製等;參賽者之作品一律不退回,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 若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 工作人員依本縣獎勵基準辦理敘獎事宜。
  • 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7年度青少年音樂影片製作競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10-01 17:00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9-25 10:00:00至2018-10-01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10-3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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