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比賽] 第一屆 『美麗基隆』 5分鐘短片徵選活動 | 最高獎:TWD $120000。2018-08-21 23:59截止 (熱門度:5688,收藏數:47)

相關分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第一屆 『美麗基隆』 5分鐘短片徵選活動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120000, 總獎金: TWD $300000
  • 投稿截止: 2018-08-21 23:59

基隆市政府本年度為了持續宣導基隆觀光旅遊、在地文化特色、人文藝術及地方文史活動,以充實公用頻道內容及推廣市民近用為前提,鼓勵市民及外縣市朋友將關於基隆的地方人文藝術、名勝古蹟、自然景色、觀光景點、休閒旅遊、生活體驗、城市發展等作為素材!



  • 創作主題

 基隆的地方人文藝術、名勝古蹟、觀光景點、休閒旅遊、自然景色等

  •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執行單位: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參賽資格

 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不分縣市、年齡皆可參加

  • 報名期限

即日起~107/8/21(二)截止 (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延長期限,網路上傳截止時間08/21(二)17:00)

  • 活動說明

本活動須透過『美麗基隆』專屬網頁上傳參加募集影片之YouTube聯結網址方可完成報名。(即視同投稿者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則與無償授權基隆市政府使用該影片之權利。)

  • 影片製作

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或攝影機等相關器材所拍攝,符合徵件規格之作品均可投稿。

  •  基隆影像創作5分鐘短片徵選辦法

 (一)資格審:

為避免參賽作品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善良風俗內容,參賽作品成功上傳後,主辦單位有權先行資格審,以針對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選主題、符合參賽注意事項等為依據,通過資格審之作品始得列入參加影片募集。

 (二)辦法說明

1.凡成功上傳影片到『美麗基隆』專屬網頁上傳參加徵選影片之YouTube聯結網址方可完成報名;完成報名者且作品無違反善良風俗皆可參加活動。

2.由主辦單位召集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共同評選,評選辦法如下:

報名投稿期間:即日起~107/8/21(二)須透過『美麗基隆』專屬網頁上傳參加募集影片之YouTube聯結網址方可完成報名。

  1. 投稿作品:不限影片製作方式。( 任何攝影機、相機或手機等影音器材及2D、3D、電腦繪圖等多媒體形式創作均可 )
  2. 影片格式:
    1. 影片創作規格:avi、vob、mov、mpg、wmv檔等,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限。
    2. 影片創作時間長度:5分鐘以內。
    3. 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
  3. 網路點閱人數計算:影片點閱人數計算,以參加影片在YouTube之點閱人數為計算基準,並以107年8月31日17:00為截止計算時間,統一各參加影片之點閱人數。

將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評選,為募集之影像作品進行評選,通過評審之影片即可補助新台幣2000元,每人最多參加5件作品。(實際名額將由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得分比
1作品主題適切度與整體創意30%
2情境張力及表現度25%
3影片拍攝技巧、後製技術、完整性及感染力25%
4網路點閱人次20%

 

入圍資格:網路點閱人次前10支及評審另選出15支入圍影片,計選出25支影片入圍。

入圍作品公佈時間:107/9/17(一)~107/9/21(五)

入圍名單將公佈於『美麗基隆』專屬網頁及『基隆公用頻道』粉絲團(Facebook),並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補助獎金:入圍25名決賽資格的參賽者可補助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每人感謝狀乙只。

獎項:

 名次獎項
1首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貳萬元,獎座乙座。
2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萬元,獎座乙座。
3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叁萬元,獎座乙座。
4優選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只(含木框)。
5佳作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只(含木框)。
6網路最佳人氣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只(含木框)。

 

1. 參加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參加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 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加,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5. 作品主題、格式,如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加及補助資格。

6. 參加作品之影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7.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加作品均不予退件。

8. 獲得補助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影片檔案,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9. 獲得補助之作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基隆市政府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10. 獲得補助之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1. 獲得補助者需簽署授權使用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2. 參加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13.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4.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頁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之權利。

15. 注意事項: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布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基隆市公用頻道  『美麗基隆』 徵件小組

     地址:基隆市七堵區崇孝街6號2樓

     電話:(02)2456-3355   轉227 徵件小組

     活動信箱:idea@mail.cdtv.com.tw

     活動粉絲頁: 臉書蒐尋『基隆公用頻道』

     活動網址:蒐尋『美麗基隆』

▇   影片音樂:

1. 配樂得以由主辦單位提供予參加者吉隆之版權音樂作為後製使用,惟參加者需提供原始製作檔案給主辦單位,以供後續進行配樂用途。

2. 亦可由參加者自行創作配樂或運用Youtube等網站免費授權等製作,並授權予吉隆有線電視播出;或可由參加者提供授權播出之公播音樂。


第一屆_『美麗基隆』_5分鐘短片徵選活動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8-21 23:59
總獎金
TWD $300000
最高獎金
TWD $12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6-20 15:18:00至2018-08-21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9-17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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