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比賽] 107年竹田好漂釀-竹田的一天攝影大賽 | 最高獎:TWD $5000。2018-08-31 23:59截止 (熱門度:831,收藏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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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像比賽/107年竹田好漂釀-竹田的一天攝影大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5000, 總獎金: TWD $12000
  • 投稿截止: 2018-08-31 23:59

竹田的一天影像徵選活動,讓遊客或居民紀錄在竹田的一天生活,用心感受品嘗生活的細節,並將成果於李秀雲攝影紀念館策展及分享,作品請以四張照片敘述在竹田的一天。


一、作品拍攝日期:

    2017 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的作品

二、報名表繳交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號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國籍,不需繳交報名費,凡攝影愛好者皆可參賽。

三、參賽方式:

  1.拍攝主題:以竹田特色景點、人文為主,依自訂行程繳交一組四張之系列  

   作品,否則不予受理。

  2.拍攝指定點:竹田驛園、竹田釀造產物館或竹田鄉各景點

  3.使用媒材:手機、數位相機、傳統相機皆可。

  4.作品繳交規格: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輸出尺寸為8*12吋(比例2:3),

      則以紙張短邊的長度為主;作品是否留白邊由參賽者自行決定,不影響參

      賽資格及評選結果。惟參賽作品得獎後,需提供每張照片規格至少500

      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

四、繳交附件:

  1.報名表: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並以A4紙列印。

  2.作品標籤:請依自訂之作品順序黏貼於每張照片背面的右上角,並且以四

      張照片呈現在竹田的一天,每張照片以200字以內。

  3.著作財產權同意切結書:參賽者需繳交著作財產權同意切結書,若不同意  

   或未繳交視同棄權。

五、繳件方式:

  1.請將作品(需貼作品標籤)及報名表紙本放入信封袋內並以郵寄方式件。

  2.郵寄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235號3樓之一,竹田好漂釀活動小組

           (收件時間至2018年8月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4.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惟整體包裝不得大於  

    30×40cm,也請避免因黏貼或包裝尺寸過大造成作品運送過程中毀損之情  

   形。

六、得獎名單公布:

  將於2018/9/15前公佈於竹田驛園粉絲專頁,並主動以電子 郵件及電話聯

  繫方式通知得獎者。

七、獎勵辦法:

  1.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2.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四千元整

  3.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

八、報名繳件注意事項:

  繳件作品若有以下任一情形者,將視為資格不符,不列入評選之列

  1.未繳交報名表。

  2.未繳交親筆簽名著作財產權同意切結書。

  3.作品背面未依規定黏貼作品標籤。

  4.作品輸出尺寸不符合規定者。

  5.作品有影像複製、影像合成、液化等修改。

九、授權事項:

  1.入選者同意自入選公布日起,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將報名文件所載之圖文,  

  於非營利目的之範圍內,進行典藏、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發  

  表、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

  2.入選者應同意自入選公布日起,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範圍  

  內,將其提案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形式及網站電子檔形式進行利用。

十、個資管理:

  1.您所提供的文件,不論入選與否,將概不退還,以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 

  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向您告知凱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事項:   2.執行單位依據蒐集的個人資料,包含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服務

  單位、職稱、電子郵件地址、電話、照片,將僅限使用於執行單位舉辦本活

  動期間對入選者管理、寄送活動相關資訊及其他與本活動有關事項,並遵守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妥善保護您的 

  個人資訊,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您可向執行單位行使之

  個資權利包括: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處理、利用及刪除。您可

  與執行單位聯繫電洽07-5564720,執行單位將儘速處理與回覆您的請求。

  您亦可拒絕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惟無法享有執行單位提供之相關活動服

  務。

十一、獎金發放:

    獲獎者需於得獎公佈日後7日內提供作品之電子檔至主辦單位處,俟主辦單 

    位確認收件後,得提供得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簽收單、存摺帳戶等相關

    資料予執行單位,待完稅資料齊全後,執行單位於15日內以匯款方式完成

    獎金發放,若非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則須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法扣繳所得稅。

  註:18歲以上未滿20歲者,入選簽約時須出具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書。

 

 

十二、注意事項:

  1.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贈獎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須辦理扣 

  繳,中獎人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代為扣繳及申報,

  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

  2.參賽得獎作品原稿之著作權歸屏東縣竹田鄉公所(以下簡稱主辦單位)所 

  有,參賽者需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重

  製修改、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主辦單位公務相關活動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3.未滿20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4.參賽作品若涉及肖像權等爭議,參賽者應自行負責;若有第三人對參賽作

  品提明或異議,參賽者應承擔所引發之法律責任,其與主辦單位無涉。

  5.得獎作品若遭人檢舉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違法情事,並獲證實者,將取消 

  獲獎資格,沒收獎金及獎狀,遺缺不予遞補,並由得獎者自行承擔應付之法 

  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6.參賽作品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執行單位概不負責作品運送至執行單位 

    前,所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  

    7.得獎作品事後被查出電腦合成,或遭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

    位不遞補(不可合成、無中生有、插補、消除塗改) 。

    8.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複,得獎之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

    繳所得稅。

    9.凡參加本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日後亦不得對主辦單位公

    開之著作、使用權有任何異議。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或

    修正,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

    之權利。

    10.若得獎者於7日內未繳付資料者視同棄權。

107年竹田好漂釀-竹田的一天攝影大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8-31 23:59
總獎金
TWD $12000
最高獎金
TWD $5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7-31 17:19:00至2018-08-31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9-15 12:00:00
主辦單位
凱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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